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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保障乡村振兴特聘指导员队伍工作力量,根据交通建设组工作需要,依据《福鼎市乡村振兴特聘指导员管理办法》和《福鼎市乡村振兴特聘指导员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选派2名同志担任福鼎市乡村振兴特聘指导员(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5日。
公示期间,对福鼎市常态化乡村振兴特聘指导员选派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方式向福鼎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股或市人社局办公室反映。
公示电话:7828198 福鼎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股
7852665 福鼎市人社局办公室
福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30日